关于同意接受朱少敏等同志辞去区人大 代表职务
发布时间:2017-09-10 16:36 | 信息来源:珠山区人大 | 点击数:
(2017年2月23日珠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》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,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:接受朱少敏、刘柄英、江智中、李敏、李海平、罗英、周群、徐笑红同志辞去区人大代表的请求,报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
珠山区人大常委会
2017年2月23日
2017年2月23日